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院要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对接专业认证标准加强师范专业建设,统筹规划实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做好2023年认证专业的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专业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三份上交至立德楼附B楼304,认证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506581423@qq.com, 联系人曹文星15200359868,逾期不再受理。
三、对各学院申报的认证专业,教学评建中心将根据上报数量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提出修改建议。我中心将综合有关情况确定2023年我校申报认证工作的师范类专业名单,并统一上报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
1.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撰写说明
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