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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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1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推荐职数。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正高二级、三级、四级之间136的结构比例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岗位总量按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确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评审结果具体核准到各有关事业单位和人员。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数量为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已聘二级岗位人员除外)的15%
(二)申报对象。 我校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4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条件,对岗向各自学科专业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2)。
2. 学院推荐。 各教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评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院长签署推荐意见,报送校人事处人事调配科。
3. 学校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其中人才项目由人事处审核、科研业绩由科技处和社科处审核。
4. 学校推荐。 学校召开人事聘任委员会会议,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院推荐意见、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在省人社厅规定的推荐职数内,确定拟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名单。
5. 学校公示。 人事处将拟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6. 报送材料。 公示期满后,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现在是防控新冠肺炎的特殊时期,各学院应在保障教职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并为申报对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同时,要坚持量化考核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公示制度等,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政策。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已聘三级岗位资格;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学校监察处进行全程监督。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 个人述职总结。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3. 申报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 申报人与学校签订的现任岗位聘用合同部分页面复印件(封页面、岗位和聘期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申报人自行到人事处人事调配科复印);
5. 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 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 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材料23456项应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
六、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25前向学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并汇总申报人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使用Excel格式,A3纸打印,并上报电子版),并于331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立德楼425室)。电话:58290012,联系人:刘菁菁,邮箱:hnustrsc@hnust.edu.cn
3.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48以前完成审核各申报人材料。
4.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于415以前对拟上报人员进行审定并公示。
5. 学校于420上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
 
 
人 事 处   
2020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