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为加强校门口出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防止流动人员交叉感染,特通知如下。
一、凡湖北籍车辆,一律严禁进入校园。
二、在学校门禁系统中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校外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卫处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
三、原则上要求所有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遵从,确保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胜利。
保卫处
2020年1月27日